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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内发改费字[2017]899号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厅、水利厅、农牧业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各盟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发改价格[2017]1186号

2017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