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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的通知

内财非税〔2017〕923号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现将《财政部关于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税〔2017〕5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财税[2017]50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