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财工[2016]412号
各旗县(市)区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现将《财政厅 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财投[2016]3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乌财工[2016]412号
各旗县(市)区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现将《财政厅 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财投[2016]3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