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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完善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系统人员信息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基层财政管理处《关于加快完善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系统人员信息的通知》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要求,“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系统”已被纳入全新建设的“财政民生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民生服务平台),将由旗县分散部署多套软件转变为自治区集中部署一套软件。根据规划,民生服务平台中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功能,将从2017年5月开始分批次在各地上线运行,届时需将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系统数据迁移至财政民生服务平台。为做好民生服务平台数据迁移和上线运行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补充完善人员的身份证号信息,包括:
  1.身份证号为空;
  2.身份证号不为15位或18位;
  3.身份证号中包含非法字符。
  (二)注销身份证号重复人员信息,包括:
  1.15位身份证号之间重复;
  2.18位身份证号之间重复;
  3.15位身份证号与18位身份证号之间重复。
  (三)将15位身份证号升级为18位。
  二、工作方法
  (一)金财公司对各地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增加“身份证号错误人员查询”功能。
  (二)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通过“身份证号错误人员查询”功能查询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对这些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后,做出相应处理。具体处理方法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各旗县市区务必重视此项工作,及时部署各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按要求完善人员信息,确保民生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和财政补贴资金顺利发放。
  (二)各地务必于2017年4月底前,在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系统中完成不符合要求人员信息的处理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要求,银行应当建立联系电话号码与个人身份证号码的一一对应关系。因此,在民生服务平台中为补贴对象开设银行账户时,必须提供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号码之一。各地要加强补贴对象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号采集和登记工作,以免影响补贴对象银行账户开设。
  (二)人员信息完善过程遇到技术问题,请联系金财公司协助解决。
  技术支持热线:0471-8936878
  网站在线服务:www.nmgjc.com
  技术支持QQ群(三组):231418275
  附件: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系统不符合要求人员信息处理方法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2017年4月6日

附件

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系统不符合要求人员信息处理方法

处理事项

处理方法

软件操作

无身份证号

补录身份证号。

“居民信息->居民基础信息维护”功能中修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不为15位或18位

修改为正确的身份证号。

“居民信息->居民基础信息维护”功能中修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中包含非法字符

修改为正确的身份证号。

“居民信息->居民基础信息维护”功能中修改身份证号。

15位身份证号之间重复

只保留一人,注销其余人员。

“居民信息->居民基础信息维护”功能中进行人员注销。

18位身份证号之间重复

只保留一人,注销其余人员。

“居民信息->居民基础信息维护”功能中进行人员注销。

15位和18位身份证号之间重复

保留身份证号为18位的人员,注销其余人员。

“居民信息->居民基础信息维护”功能中进行人员注销。

将15位身份证号升级为18位

开展人员基础信息核查公安部门返回18位身份证号后,更新身份证号。

1.使用“人员信息核查->指定人员核查”功能发起人员基础信息核查。

2.使用“人员信息核查->核查未通过人员处理”功能更新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