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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汇总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收费管理工作水平,按照我委对2016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支出的审核,具体汇总情况如下:

  一、落实降费减费政策。

  依据国家、自治区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将现行对小微企业免征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停征价格调节基金,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免征范围,由月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2016年落实降费减费等政策减负3.54亿元。同时,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通知,即从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

  二、继续贯彻落实目录清单制度。

  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建立权力清单、做好政务公开、对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等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的精神,编制公布了乌兰察布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类收费目录清单,各旗县市区按照管理权限建立了本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同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核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清单,强化收费公示管理,继续认真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三、年度统计分析情况汇总。

  (一)按收费性质:行政性收费占32.9%,收费项目76个, 年收费额57896.06万元。事业性收费占67.1%,收费项目155个, 年收费额50507.52万元。

  (二)按管理权限:中项中标收费占31.17%,年收费额 1356.18万元;中项省标占51.95%, 年收费额 106298.59万元;省项省标占16.88%,年收费额748.81万元。

  (三)按项目类别:行政管理类收费占14.72%,年收费额3374.31万元。证照类收费占11.26%,年收费额630.35万元。考试类收费占20.25%,年收费额 733.83万元。教育类收费占21.21%,年收费额18015.60万元。鉴定类收费占15.15%,年收费额3061.02万元。资源补偿类收费占5.63%,年收费额66751.69万元。其他类收费占11.69%,年收费额16467.11万元。

  (四)按收费对象:涉企收费占34.2%,年收费额84286.37万元。涉农收费占0%,年收费额0万元。涉企和涉农收费占0%,年收费额0万元。其他收费占65.8%,年收费额24117.21万元。

  (五)按机构类型:国家机关年收费额58410.07万元。事业单位年收费额 49933.69万元。其他单位年收费额59.81万元。

  (六)按收费项目统计(我市涉及20部门73项):1.发展改革部门(1项)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收费金额11.7500万元;2.教育部门(21项)义务教育住宿费、高等学校委托培养费 、中考招生报名考务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费 、幼儿园住宿费 、报名考务费、成人教育学费、一般专业学费、研究生招生考试费、高等学校住宿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 、普通高中住宿费 、教师资格考试费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费 、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费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外语类专业口试费 、广播电视大学学费 、普通大专学费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收费金额18704.0372万元;3.公安部门(11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往来(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含签注)、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驾驶证工本费、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护照(含加页、核定、加注、延期)、号牌(含临时)、驾驶许可考试费,收费金额3484.30万元;4.民政部门(3项)收养登记费、殡葬收费 、婚姻登记费,收费金额216.10万元;5.司法部门(2项)司法考试费、公证费(限于行政机关) ,收费金额17.8万元;6.财政部门(1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 ,收费金额13.51万元;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4项)职业技能鉴定费、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费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费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 ,收费金额633.1413万元;8.国土资源部门(4项)耕地开垦费 、土地复垦费 、土地登记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 ,收费金额51004.92269万元;9.住房城乡建设部门(4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 、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服务费,收费金额10764.8226万元;10.交通部门(3项)公路损坏赔(补)偿费、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收费金额12760.2206万元;11.工业和信息化部门(1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费金额15.3万元;12.水利部门(2项)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资源费,收费金额1273.5654万元;13.农业部门(2项)农作物委托检验、草原植被恢复费 ,收费金额70.1780万元;14.计生卫生部门(5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卫生检测费、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收费、临床用血收费 、社会抚养费 ,收费金额3977.17万元;15.人防部门(1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收费金额82.00万元;16.法院部门(1项)诉讼费,收费金额2422.5019万元;17.质检部门(3项)计量检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含核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质量检验)费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收费金额1917.11万元;18.环保部门(2项)环境监测服务费、排污费,收费金额1474.7979万元;19.食品药品监督部门(1项)药品检验费,收费金额47.1500万元;20.各有关部门(1项)短期培训费,收费金额617.9545万元。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特点及分析。

  根据统计,全市收费部门为20个,收费项目73项;收费单位385个,收费项目个数253个;应审核收费单位385个,实际审核单位354个,申报率91.95%。(其中:市本级应审核收费单位57个,实际审核单位51个,收费项目个数253项,申报率89.47%)。

  (一)收费规模:收费总额108403.58万元,与上年收费同口径相比减少4332.94万元,减幅为3.85%。

  (其中:市本级收费单位51个,收费项目个数46个,收费金额41799.61万元,支出30240.11万元。)

  (二)收费特点:2016年度收费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表现为:

  1、涉房收费总额下降。近两年来,由于经济下滑,城市建设力度减缓,大型楼盘的开发停缓建等因素造成涉房收费总额比上一年大幅减少,其中基础设施配套费比上一年减少了2463.79万元。

  2、教育收费总额减少。2016年教育系统收费总额为18704.0372万元,与2015年相比较减少了762.84万元。主要原因为高中阶段收费减少,一是从2015年开始取消择校费,二是普通高中招生人数减少。

  3、涉企收费大幅减少。2016年涉企收费84286.37万元,同比减少了2684.72万元,减少幅度3.1%。

  4、降低收费政策的执行导致相关收费项目收费总额减少。如货运车辆通行费均按下调10%收取;从2016年10月22日—12月31日,对出入呼兴运煤专线区界收费站的6轴及以上重要物资运输车辆减免金额1295.594万元,减免车辆10.796万辆次。二是加大对“绿通车辆”的监管力度,2016年免收绿色通道车辆5.4万辆次,免收通行费570万元。实实在在的做到了“应征不免、应免不征”,确保拉运鲜活农产品绿通车辆免征政策和自治区惠民政策执行到位。

  五、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市开展了一系列清费减负活动,各收费单位基本上能做到依法收费,各项收费优惠政策都能基本落实到位。从总体上看收费行为不断规范,收费秩序不断好转,但从收费巡访工作来看,收费统计收费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收费统计工作不够及时准确,收费单位重收费轻申报,个别单位上报的收费数据不全面不真实。二是收费公示的意识仍需加强。三是收费公示不到位,收费公示的检查仍需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