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对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激发市场活力具有重大意义。201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乌兰察布市委政府对该项改革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由财政部门牵头、各部门分工配合的工作机制。各地区各部门按照“积极推进,稳步实施”的原则,全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度,实施了一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由于在政府购买服务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对购买服务政策认识不到位、把握不准确的问题,为此乌兰察布市财政局综合科组织编写了《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手册》。《指导手册》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政策问答包括政府购买服务背景介绍、政府购买服务基本概念解析、实际操作指南、其他相关问题答疑等内容;第二部分为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介绍了自治区各盟市实施的一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情况,也包含乌兰察布市的购买服务项目;第三部分选取了北京市12个政府购买服务的典型案例,内容涉及教育、养老、社会救助、文化、旅游等多个领域的公共服务事项。《指导手册》旨在解读政策及交流实践经验,希望对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所帮助,为具体工作人员提供参考。现《指导手册》已印发给市直属相关单位和旗县(市、区)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