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和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任务,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发[2016]31号》、《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办法。目前,该办法已转发各旗县执行。
为了规范和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任务,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发[2016]31号》、《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办法。目前,该办法已转发各旗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