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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2016年循环经济发展)补助资金已到位

  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节能减排(2016年循环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下达乌兰察布市通过验收且具备拨付剩余补助资金条件的2013年-2015年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补助资金87万元。专项用于商都县、察右前旗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并要求财政部门在资金拨付和使用时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同时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目前项目资金已下达相关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