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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加强水资源专项资金管理 促进水源的节约和保护

  为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断加强对水资源费收支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截止2016年6月底,水资源费专项收入206万元,占年初计划征收收入的26.6%。已拨付水资源费专项资金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一是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分配及相关标准制定;二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和管理;三是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水资源信息采集与发布;四是节约、保护水资源的宣传和奖励;五是水资源的合理开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