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新农村新牧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健全农村牧区现代流通网络终端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提高质量、规范发展,提升公益性服务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新农村新牧区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财贸〔2011〕1435号)的规定,组织申报2016年“新网工程”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公益性服务项目。申请专项资金的单位,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及《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供销合作社关于申报2016年“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公益性服务项目的通知》(乌财贸〔2016〕535号)要求,上报的申报材料由旗县级供销合作社审核后会同旗县级财政局出具申请文件。填报《“新网工程”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公益性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联合上报市财政局和市供销合作社。经市财政局和供销社联合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和实地查看项目情况确定扶持对象和投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