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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调减2016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已经将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提前下达有关旗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减2016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内财贸【2016】600号),现调减提前下达的奖励资金207万元,已分别下达各有关旗县。并要求各旗县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贸【2012】528号)的要求,专款专用。同时旗县财政局要加强对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监管,确保奖励资金在规定范围内使用。根据奖励资金支持重点,结合本地实际组织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于6月底将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情况报市财政局经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