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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

  2016年3月收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文件,市财政局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按要求积极开展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工作,在公开四本预算的基础上,将各类财税征管制度、税收优惠政策等文件公开。同时通知各部门将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及预算绩效信息按要求全部公开,并探索建立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公开制度,切实做好预算公开工作,构建一个透明的、公开的预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