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已经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人代会批准的部门预算,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因此市财政局迅速开展本级部门预算批复工作,印发了《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同时对新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政策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提出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管理的措施。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始,因此今年的预算执行要更进一步强化管理与约束,完全按照预算法规定执行,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减少浪费,加强监督,争取为十三五开一个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