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旗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近期,乌兰察布市财政安排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增值收益剔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444.38万元用于补助旗县2015年旗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具体用途为新建、购买、改建和长期在市场上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资金不久后即下达相关旗县。
为支持旗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近期,乌兰察布市财政安排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增值收益剔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444.38万元用于补助旗县2015年旗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具体用途为新建、购买、改建和长期在市场上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资金不久后即下达相关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