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按照《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乌政发﹝2014﹞)要求,市财政局制定了《乌兰察布市2016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于4月13日印发给旗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单位。《乌兰察布市2016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共涉及服务项目6大类50款321项,特别是新增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棚改服务项目内容。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按照《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乌政发﹝2014﹞)要求,市财政局制定了《乌兰察布市2016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于4月13日印发给旗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单位。《乌兰察布市2016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共涉及服务项目6大类50款321项,特别是新增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棚改服务项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