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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召开全市财政局长暨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会

  为了进一步强化债务管理,推动财政工作落实。4月21日,市财政局召开全市财政局长暨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会,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2015年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研究部署了2016年财政重点工作和政府债务主要工作任务。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旗县财政局长、预算股长、国库股长、债务工作经办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2015年,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及相关债务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人员不足等多重困难,认真细致的开展了政府债务规模摸底、置换存量债务等工作,并积极构建了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发展的政府债务管理新机制,切实强化了政府债务管理。

  会议指出,近几年,经过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共同努力,我市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地区、各部门政府债务举借的新机制初步建立、规模举借政府债务意识普遍提高,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债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站在讲大局,顾全局的高度,立足实际,砥砺前行,攻坚克难,多措并举规范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债务管理的体制机制。

  会议要求,2016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严格使用债券资金;二是规范政府融资渠道;三是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四是全面完成政府债务超限额化解任务;五是强化地方政府债务日常管理;六是加强政府债务考核机制;七是加快推进PPP项目进程;八是积极稳妥设立政府投资基金;九是尽快启动城投公司转型;十是加强财政部门债务管理机构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