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乌兰察布市纪委关于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乌纪发[2016]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民生领域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财政局党组印发了《关于对涉及民生领域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市财政局综合科按照实施要求,近期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涉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封存、归集和使用、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国债、增值收益分配和使用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及财务会计、内部稽核或审计、信息化管理、行政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工作守则和相关纪律、人员管理及培训、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政务公开制度、文明规范制度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违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