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关于做好2015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商规财字【2015】294号)以及《关于做好2015年外经贸发展专项(第二批)资金项目安排工作的通知》(内商规财字【2016】146号)文件要求,我科于近日聘请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项目实地进行了勘察,本次申报2个项目,企业对项目申报工作非常重视,认真、细致、准确地填写了《2015年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项目申请表》,并按有关要求附上所需资料和证明,但项目申报材料还有不完整之处,需要在限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根据专家组对项目材料及实地的认真审查,将项目评为“A、B”两个等级。项目申报材料及评审报告将上报自治区财政厅 商务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