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1日,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召开2016年全市财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尚荣同志传达贯彻全区财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深刻分析“十三五”时期财政经济形势,安排部署2016年全市财政重点工作。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姚贞同志代表局党组对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以及中央、自治区和我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积极培植税源,努力增加财力;以保工资、保运转、保基础民生、保重点项目为基本出发点,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财政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7%,达到61.1亿元,市人代会审议通过59.6亿元,自治区政府激励目标新增1.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9%,达到347亿元。
为实现上述目标,今年要重点做好九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确保完成财政收入目标,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二是全面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三是加强预算管理,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四是进一步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有效化解财政风险;五是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六是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切实防范社保基金风险;七是强化财政基础管理,不断提升“两依”工作水平;八是深入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加强财政监督;九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改进工作作风。
会议要求,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以更加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创新的工作举措,全面完成今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