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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扶持社会事业发展

  乌兰察布市财政部门认真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扶持社会事业发展,全市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得到较好保障。2015年,全市教育支出363314万元,增长3.4%下拨资金3263万元,全力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促进了全市农村牧区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切实解决了幼儿“入园难”问题;投入资金172496万元,着力提高农牧区和城镇中小学经费保障水平,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共惠及学生14.24万人;市本级安排资金811万元,进一步完善民族教育助学体系,对蒙语授课优秀学生每年奖励1500元,对录取为全日制本科和专科蒙语授课学生每年分别奖励3000元和2000元,对全市蒙语授课幼儿教育全部实行免费教育,补助标准为每月430元,对全市民族中小学蒙语授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贴;投入资金80906万元,继续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发展拨付自治区和本级资金17273万元,落实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高考新生入学和市城乡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政策,惠及学生7807人;全力支持地方高校发展,市财政在今年本级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安排资金9648万元,向上争取资金2163万元,进一步提高了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达到了1.2万元目标要求,使高校经费保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同时,市财政拨付集宁师范学院、职业学院、医专三所高校助学金、风险补偿金、贷款贴息等资金共计3896万元,支持地方高校新校区和重点学科建设;拨付资金13335万元,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和基础教育示范学校建设;科学技术支出8074万元,促进了科技事业健康发展;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093万元,增长14%,重点支持了图书馆图书购置、博物馆陈列布展、广播电视设备更新、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和全国十二运及体育部门参加的各类体育竞赛,有力地促进了地方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