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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不断加大民生投入

    全市财政部门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力保障了各项民生支出需要,让全市人民得到更多的实惠。2015年,全市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民生支1142044万元,增长8.19%继续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下拨资金350539.4万元,进一步提高和及时兑现了企业退休人员、城乡社会养老居民、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高龄老人、农村低保边缘人员等保障群体的补助标准。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老金达到1994元,增长10%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标准达到364.2元;农村低保年人均补差标准达到3144元,增长4.8%;农村低保边缘人员现金直补年发放标准达到2000元,增长33.3%;下达资金75166万元,继续提高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医保年人均补助标准由320元提高到380元,惠及城乡居民212.3万人;拨付资金19895万元,全力支持城乡医疗救助、社会救助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低收入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看病就医;下拨资金13248万元,支持了残疾人事业、养老产业和退役士兵安置保障工作;投入资金16237万元,切实做好为低收入农牧户供应冬季取暖用煤资金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就业促进政策。拨付资金14876万元,继续推进社会创业、社会就业再就业工作;全市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11216万元,拨付贴息资金3331万元,惠及下岗失业人员1.2万人;大力支持医疗、计生和食药事业发展。下拨资金13663万元,继续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综合改革和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建设以及提高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保障水平,将化德县、卓资县、丰镇市列入自治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范围,加大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的建设力度,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35元提高到40元。下达资金2729.4万元,积极落实计划生育补助政策;拨付资金1270万元,全力支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工作以及食品药品安全和监管工作;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市统筹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88868万元,大力支持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农村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