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增收困难的严峻形势,市县财政部门在配合税务部门强化税收征管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支持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全力支持和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了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的良性互动。一是全力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市财政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2015年预算安排招商引资工作专项经费300万元,切实保障了市本级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积极扶持中小企业良性发展。通过预算安排、信用担保、贷款贴息、争取资金、减免收费等措施,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2015年,全市支持中小企业事务支出78402万元。市财政在今年本级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安排中小企业发展资金3000万元和工业助保贷项目发展资金2000万元,会同主管部门向上争取中小企业项目资金8962万元,解决企业资金短缺和融资难的实际问题,扶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扩大生产;落实“营改增”和支持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共减免企业税收5960万元;全面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工作,停征市本级出台的涉企收费2项,减轻了企业负担;三是大力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拉动经济发展。2015年,全市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1819万元,重点支持了社区服务场所、环境卫生和城镇基础设施等建设。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91981万元,支持了市中心医院、第二医院、蒙中医院、卫生园区建设以及园林绿化养护、支线机场和中小学校舍等一大批重点工程建设;五是支持交通运输业快速发展。下拨各类交通建设资金196119万元,重点支持了嘎查村级农牧林场街巷硬化、公路养护工程、农村公路项目以及集宁机场等建设,促进全市交通事业快速发展,助推了全市经济稳定发展;六是加大特色产业园区的建设投入。将工业、物流、皮件和农业科技等产业园区作为新增财源,不断加大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扩大园区规模,提高产业承载能力,逐步将特色产业园打造为稳定的税收增长点;七是培育经济新的增长点。认真贯彻落实《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税源培植和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税源培植工作,通过打造总部经济、调整重化工企业结算模式和规范公路运输税收管理等措施,全力打造全市经济新的增长点,有效增加了税源;八是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建立了与税务部门联席会议和局领导包旗县工作制度,认真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加强经济形势和税源分析,努力挖掘增收潜力,严格控制减免税,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