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各级党委、政府克服经济下行带来的财政支出压力,着力改善民生。全市财政部门认真履责,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总体情况
根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系统数据统计,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全市11个旗县市区已有农牧民及城镇居民81.1万户211.1万人进入“一卡通”发放系统,发放补贴资金40.91亿元,惠及农牧民及城镇居民694.63万人次,涉及到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计生委、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林业局、农牧业局、国土资源局、残联、组织部、商务局、卫生局、地方政府、扶贫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委、交通和运输局及总工会18个部门10个领域75个大类99项补贴。与去年相比,补贴金额增加了5.94亿元、增长16.99%,补贴项目增加了3项。
从资金来源看,中央和自治区补贴发放35.56亿元,占86.92%,涉及10个领域48类72项补贴;盟市和旗县自行发放补贴5.35亿元,占13.08%,涉及6个领域27类补贴。
从补贴资金发放领域看,发放社会保障类20.43 亿元,占发放总额的49.93%;农业类补贴6.51 亿元,占发放总额的15.92%;林业类补贴5.79亿元,占发放总额的14.16%;建设类补贴2.72亿元,占发放总额的6.65%;牧业类补贴2.67亿元,占发放总额的6.53%。上述5类补贴占发放总额的93.19%。卫生、工资补助、教育、计划生育、商贸流通5类补贴2.79亿元,占6.81%。
从补贴对象受益情况看,“一卡通”发放农牧民补贴资金36.04亿元,占发放总额的88.1%,涉及62类85项,累计发放606.77万人次;发放城镇居民补贴资金4.87亿元,占发放总额的11.9%,涉及22类27项补贴,累计发放87.86万人次。
从各旗县发放情况看,四子王旗的补贴资金发放量又居全市第一,已发放补贴资金7.53亿元,察右中旗、商都县排在第二、第三位,分别发放补贴资金4.84亿元和4.64亿元,这3各旗县占全市发放总额的41.58%。此外,凉城县、兴和县、化德县、察右前旗和丰镇市的“一卡通”发放额也都超过了3亿元,分别为4.29亿元、3.64亿元和3.49亿元、3.32亿元和3.31亿元,占全市发放总额的44.12%。集宁区发放额较小,为0.51亿元。但从与上年相比来看,增幅较大的旗县分别是察右前旗、兴和县和商都县,增幅为41.88%、37.64%和36.81%;比上年降幅较大的地区分别是察右后旗和卓资县,降幅为6.93%和1.01%。
从发放补贴资金项目数量来看,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察右后旗、四子王旗、察右中旗和凉城县(四子王旗和察右中旗发放种类均为42类56项),分别发放补贴项目43类59项、42类56项和45类54项。较上年相比,补贴项目数量增加较大的旗县是兴和县,增加了3类8项,而发放项目少的地区是集宁区11类14项和卓资县28类38项。
从政府支出功能科目来看,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涉及政府支出功能科目的13类35款57项。按功能科目分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4亿元,占发放总额的52.9%;农林水支出10.92亿元,占发放总额的26.69%;节能环保支出3.91亿元,占发放总额的9.56%;住房保障支出1.47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3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73亿元,分别占发放总额的3.59%和3.37%和1.78%。上述6类支出占“一卡通”发放总额的97.89%。
二、做好2016年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工作的几点建议
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领导重视、群众关心,我们一定要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今后工作中,要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指导,严格按照《乌兰察布市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乌兰察布市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工作分工方案》中明确的部门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各旗县市区财政部门、公安户籍部门和代理金融机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安排专人,按季度核对和更新补贴对象基础信息,妥善解决“一卡通”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补贴对象信息准确、完整,能及时开卡。
(二)财政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参照“一卡通”系统列出的补贴范围,通过调控预算拨款,继续督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将其管理的补贴项目全部纳入“一卡通”系统,力争实现补贴资金“一卡通”项目全覆盖和常态、序时发放。
(三)各旗县市区财政局督促各苏木乡镇财政所定期或不定期维护“一卡通”持卡人的手机号码,以确保实现“查询一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