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财政部有关预决算公开文件要求,切实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财政部将于2015年10月28日—11月20日,组织各驻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联合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我局按照财政厅《关于做好应对“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内财库便函[2015]15号)文件要求提前进行自查,进一步规范完善部门决算公开,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