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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召开全市旗县财政局长座谈会

  9月10日,市财政局召开全市旗县财政局长座谈会,会议传达了全区盟市财政局长座谈会精神,回顾总结了前八个月全市财政工作,研究部署了后四个月财政重点工作。市财政局副科以上干部,旗县财政局长、预算股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不利局面,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政府的科学决策和正确领导下,以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为核心,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不断强化财政预算管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重点支出得到保障,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2015年1-8月,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77868万元,同比增加13826万元,增长3.8%;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855484万元,同比增加171906万元,增长10.2%。财政收支均实现正增长。

  会议要求,今年后四个月全市财政部门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全力以赴抓收入。要紧盯分解任务,通过招商引资、政府贴息、信用担保、以及园区内重点项目的培植等多种措施扶持企业扩大生产、提质增效。同时,要继续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完成全市财政收入增长8%的目标任务;二是切实加快预算支出进度。要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度,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拨付,对涉及三农、社保、扶贫以及“十个全覆盖”等重点民生补助方面支出,要尽快通过“一卡通”均衡发放。对上级专项资金不能按时限及时下达的,要坚决收回财政总预算,确保全年完成92%以上的目标;三是全力改善和保障民生。要积极筹措和整合各类资金,加快支出进度,重点落实好自治区和我市为民办实事工程的配套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和社会公共事业的资金保障工作;四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认真做好新《预算法》回头看工作,硬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执行。同时要加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及时清理财政暂付款,并编制财政中长期规划,向管理要财力、向管理要效益;五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要严格规范债券的使用和管理,通过预算中安排偿债资金、变卖资产、申请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积极偿还到期债务。同时要积极推广和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最大力度化解债务;六是下大力气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积极协调配合,加快消化历年结转结余资金,认真贯彻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的各项要求。七是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要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按照改革要求,准确把握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精神、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加强预算编制,完善预决算公开,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认真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经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前头和配合等方面工作的改革。八是加强财政基础管理工作。要做好财政供养人员和保障人群信息核查工作,继续推进“一卡通”的检查和整改工作,全面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和财政票据监管工作。九是加强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要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能力水平,改进工作作风,严肃财经纪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提高财政部门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