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和市财政局工作安排,对2014年度我市政法经费保障情况进行检查。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法经费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财行[2012]805号)要求,各旗县市区财政局对各地政法经费保障情况和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自查报告报市财政局审查。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和市财政局工作安排,对2014年度我市政法经费保障情况进行检查。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法经费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财行[2012]805号)要求,各旗县市区财政局对各地政法经费保障情况和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自查报告报市财政局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