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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及时调度2015年上半年市级储备粮费用及轮换费用补贴

  为了确保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我局按照乌财贸〔2015〕650号《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5年上半年市级储备粮费用及轮换费用补贴的通知》文件要求,于2015年7月21日将我市上半年市级储备粮费用及轮换费用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开设的粮食风险金专户拨付到各旗县(市)区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专户中。各旗县(市)区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要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费用补贴的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