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是年度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15年起,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各盟市、各旗县市区、各预算单位要按照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主席令第181号)等有关规定,以资产财务指标和相关指标为主要依据,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单独对本年度资产状况、变化情况、管理情况等进行反映。经过上下级财政部门和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现已圆满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一、精心组织、认真培训。针对第一次编制资产报表的实际情况,市财政局行资科对全市200多户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和软件升级等指导工作,对部分操作困难的单位登门现场服务。
二、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做好报表编制工作。2009年市财政局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中率先推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2011年旗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此次报表编制工作我们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作依托,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基本的数据信息,简化报表编制工作程序和工作量。为了做到数据准确无误,在报表编制前我们督促各单位及时更新了数据信息,完成固定资产调标和分类代码的转换工作,确保资产报表编制工件顺利进行。
三、全面实现资产动态化管理。各单位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将单位占用的资产全部录入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做到资产卡片一物一片,资产信息明白、准确,便于实时进行查询和动态管理。资产报表编制时从资产信息系统中提取资产数据并与部门决算核对,真正做到总账、明细账与报表和部门决算的一致。对数据有出入的单位,由单位详细说明情况,再由行资科进行核实。
四、严把报表审核关。在报表审核中我们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资产管理职能,各单位的资产报表先经过主管理部门的审核后再上报市财政局行资科。行资科对审核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归纳整理,详细分对比资产报表与部门决算的数据,并针对报表编制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技术专线支持和QQ群释疑解惑。
五、认真撰写分析报告。报表编制工作完成后,我们及时对相关数据进行归类分析,并撰写了分析报告。对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分布、使用、闲置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了深入细致的分析,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和工作中迫切要解决的难点,为领导决算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