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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失业保险金调剂用于就业补助资金已拨付到位

    为了支持集宁区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根据失业保险基金和再就业资金的使用情况,我局按照乌财社〔2015〕540号《关于失业保险调剂用于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要求,于2015年7月7日将我市的失业保险基金调剂用于再就业补助的资金,由市财政局开设的失业保险基金专户拨付到集宁区财政局开设再就业资金专户,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要求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可挪作它用,及时将失业保险调剂资金用于再就业资金全部足额用于小额担保贷款资金。

投稿人: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