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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上报2015年自治区支持第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按照自治区支持第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要求,我市组织有关专家,于2015年4月25至26日,对旗县(市)区申报2015年度支持第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36个进行了评审。评审依据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申报2015年度支持第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内财贸[2015]177号)的有关要求,根据申报项目文本内容,对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评审的主要内容是申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是否明确,组织保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资金来源落实情况、用途是否明确,申请专项资金的理由是否充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否明显等内容。专家对材料进行评审后,我们又组织有关人员于5月4日至5月8日对项目实施地进行了实地考察,在考察中,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实地查看、核实附件材料、现场咨询等形式,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过评审,各旗县(市)区符合申报2015年度第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31个,支持范围包含7项内容。农产品流通项目13个;物流配送项目4个;商贸服务业项目3个;养老服务业项目4个;旅游业项目3个;健康、健身服务业项目2个;家政服务业项目2个,共申请财政专项资金5309.3万元,我科于5月12日将以上项目上报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