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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2014年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进度通报

乌兰察布市2014年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发放工作进度通报

2014年,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在全市上下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继续快速、稳步推进,各项惠民补贴资金得到了落实,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出了贡献。

一、2014年“一卡通”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系统数据统计,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全市11个旗县市区已有农牧民及城镇居民72.5万户179.8万人进入“一卡通”发放系统,发放补贴资金34.97亿元,惠及农牧民及城镇居民527.26万人次,涉及到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计生委、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林业局、农牧业局、国土资源局、残联、组织部、商务局、卫生局、地方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委、交通和运输局及总工会17个部门、10个领域、75个大类、96项补贴。与去年相比,补贴金额增加了2.42亿元、增长7.44%,补贴项目增加了8个大类8项。

二、做好2015年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工作的几点建议

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工作自2008年启动以来,目前已完成了各项改革工作,各类惠民补贴“一卡通”发放已常态化,应纳入“一卡通”发放的补贴对象和补贴种类已趋于稳定。今后工作中,要继续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指导,严格按照《乌兰察布市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财政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参照“一卡通”系统的补贴范围,通过调控预算拨款,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将其范围内的补贴项目全部纳入“一卡通”系统,力争实现补贴资金“一卡通”项目全覆盖和常态、序时发放。

二、确保“一卡通”系统内基础信息准确完整。一是与公安、代理金融机构积极沟通,及时修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系统信息,保持“一卡通”系统和公安户籍信息的一致性;二是发现“一卡通”系统内家庭成员信息不准确时及时更正。

三、请各旗县市区财政局督促各乡镇、村要及时登记、维护“一卡通”持卡人的手机号码,以确保实现“查询一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