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政法经费保障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赤峰市财政局对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政法经费保障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以下问题进行通报:
一、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存在的问题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及要求
(一)财政部门
(二)政法部门
(三)整改时间要求
三、严格落实《自治区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办法》和《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对多次不予整改的单位,核减其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作为奖励绩效,特别严重的停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待整改完成在予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