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是乌兰察布市政府主管财政收支、贯彻执行财税政策、实施财政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 观经济政策;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研究拟定市级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有关税收办法及税收调整方案;组织实施全市国库 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办理和监督全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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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财政厅下拨201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550万元,专项用于集宁区、商都县、丰镇市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其中,集宁区公租房1432万元,商都县棚户区改造2213万元,丰镇市城市棚户区改造19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