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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采取有效措施   强化农发资金管理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具有投放资金量大、项目数量多、涉及面广的特点,能否管好用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能否合理、合法的投入和使用资金,是确保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效益的关键。察右中旗农发办坚持严格审核、及时拨付、规范管理、监督到位的原则,采取七项措施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开展。

    一、完善制度,严格执行

    遵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旗县级报账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规范操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完善了《察右中旗农业综合开发旗级报账办法实施细则》、《察右中旗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察右中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财会人员岗位职责》等制度。从报账流程,报账凭证,随报账发票的附件,审核确认等方面都做了具体规定,并对施工企业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这些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为强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提供了保证。

    二、合理安排预算,足额拨付配套资金

    察右中旗财政在年初编制预算时,除保障人员经费外,还足额安排了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和事业费,保证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高效运转和顺利开展。在每年人代会召开之后,财政预算一经批复,及时下达配套资金、事业费。
    三、严格监控资金运行

    一是严格按照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使用资金,对不符合要求和超出使用范围的支出,一律不予报账,确保农发项目资金的安全有效性。在报账程序上,财会人员严格对报账票据进行审核,票据不合格的不予报账。对报账票据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报账申请单、原始发票单据、工程预决算清单、实施方案明细单、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单、原始发票清单。同时要求原始发票要加盖税务专用章、供货单位章(或施工单位章),通过对票据的审核,促进财政对工程的监督;二是严格按工程进度和质量拨付资金。
    四、预留质量保证金

    项目工程施工方按工程结算金额的10%左右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验收合格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再予以支付。
    五、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

    针对财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旗农发办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落实财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项目财务会计核算水平。注重发挥财会监督作用,财会人员严格对财务入账凭证进行把关,减少不规范凭证,杜绝白条入账等现象。同时,利用上级部门工作检查的契机,找差距,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整改,取长补短,保证资金合理使用,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六、健全机制,加强项目管理

    在加强项目管理上,察右中旗主要推行了五项制度。一是“工程建设招标制”,对主要单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公开招标、政府采购,设定投标资质,实行阳光操作,防止项目所在地利用自身有利条件操纵招投标;二是“工程建设监理制”,项目监理单位由市农发办统一招标进行确定,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前、中、后进行全程监督管理,防止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申请,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质量、进度和申请金额,并签名才可以支付,从而保证了报账的真实性,有效防范虚报支出、骗取财政资金现象;三是“工程建设公示制”,在工程实施前、中、后期,在项目区和以村为单位的分片项目区推行资金和项目公示制,在公示牌上详细列明项目的建设内容、所在地点、工程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金额等,让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掌握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真正将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使之成为受益群体的同时也成为监督群体。项目竣工后,积极配合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并接受监察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四是“项目负责制”,对每一个单项工程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进行全程跟踪管理,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哪个人的责任,切实增强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五是“社会监督制”, 聘请项目所在乡村的老党员、老干部及村民代表义务上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此外,察右中旗农发办还每年邀请旗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指导工作,虚心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形成了全社会关注的工作机制。由于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防止了违纪违规案件的发生,真正使农业综合开发成为群众得实惠,干部得口碑,政府得人心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