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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组织部财政局关于支持全市城镇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政法确定的“社区场所建设年”各项工作任务和认真做好迎接全区社区建设现场会在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重点抓好自治区现场会观摩点50个社区场所建设,为全市社区场所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根据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乌兰察布市城镇社区建设部门职责分工》要求,同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现就市委组织部和市财政局支持全市城镇社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市财政局履行职能支持社区建设情况

    二、下一步支持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继续做好社区建设资金的拨付工作

    (二)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支持社区建设

    (三)整合相关部门专项资金支持社区建设

    (四)加大对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的跟踪问效力度

    (五)健全“财政支持、费随事转”的经费支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