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政法经费保障情况检查的通知》(内财行便函[2013]8号)要求,阿盟财政局对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政法经费保障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
一、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下达的时效不强。
(二)转账核算管理有待加强
(三)支出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
(四)存在办案和装备经费混用的情况。
(五)差旅费、办案费等报销没有和案件挂勾。
(六)装备经费是否依据政府采购验收合同列支。
二、整改措施及要求
(一)财政部门
1、保证及拨付转移支付资金。
2、财政拨款支付凭证表明日常办公经费、转移支付办案经费和装备经费,分别按经济分类列入不同科目。
(二)政法部门
1、必须实行转账核算管理
2、政法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
三、严格落实《自治区政法保障经费绩效考核办法》对多次不予整改的单位,核减其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作为奖励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