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盟市检察院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的批复》(内财行函[2014]544号),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内财行[2012]656号)规定和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人民检察院的意见,批复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盟市检察院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的批复》(内财行函[2014]544号),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内财行[2012]656号)规定和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人民检察院的意见,批复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