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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检法法定工作之外加班补助经费》

经国务院批准,根据《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的通知》(乌人社发[2013]47号),决定对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检法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发放了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并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