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度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金〔2020〕60号),乌兰察布市成功入选成为2020年度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并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5000万元。
在新冠疫情期间,乌兰察布市继续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简化工作流程,提供包括展期、续贷、下调贷款利率等各类优惠政策,切实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走出困境,与企业共渡难关,强化融资性担保机构对民营和小微企业、“三农”等社会薄弱环节的担保能力。
下阶段,乌兰察布市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减税降费有关政策,全力推动试点城市各项工作措施落地实施;着力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加大民营和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引导更多财政金融资源“支小助微”,助推民营和小微企业跨越“融资的高山”;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为各类创新业务保驾护航,争取为全自治区提供可复制的、可推广的“乌兰察布样本”,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