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力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经费保障和资产划转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内财建[2019]568号),市财政局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按工作方案完成乌兰察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经费支出和资产、债券债务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并对相关内容作出了解释说明,使乌兰察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顺利上划至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奠定了基础。
为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力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经费保障和资产划转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内财建[2019]568号),市财政局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按工作方案完成乌兰察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经费支出和资产、债券债务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并对相关内容作出了解释说明,使乌兰察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顺利上划至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