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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9年8月27日在乌兰察布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报告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4.8%,同比增加0.6亿元,增长2.3%。其中,税收收入19.5亿元,同比增长0.6%。受减税降费政策影响,一般公共预算减收1.5亿元,但由于房地产等建筑业以及黑(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等企业增收明显,一般公共预算仍保持小幅增长。非税收入5.9亿元,同比增长8.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2%。主要是罚没收入增加较多。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9亿元,同比下降3.2%。主要是上级专项减少、新增超调资金收紧以及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导致新增债券与扶贫资金等支出进度较慢。

  上半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3.5%,同比增长4.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8亿元,同比下降27.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8.5亿元,同比增长117.2%,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增加9.1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9.9亿元,同比增长233.8%,主要是集宁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大幅增加。

  上半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6亿元,同比增长3.3%。政府性基金支出2.7亿元,同比增长30.3%。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4.53亿元,同比增长8%。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0.29亿元,同比增长6%。

  上半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67亿元,同比下降16%,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一次性补缴因素。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7.38亿元,同比增长8%。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44万元。其中:市投资公司内蒙古银行股利收入130万元,内蒙古国兴安防公司利润收入14万元。上半年,未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上半年重点工作

  (一)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上半年,我局会同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为各类市场主体、纳税人减免税费5.6亿元(全口径)。

  (二)着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努力培植和涵养财源,巩固发展电力、冶金、化工、建材和农副产品等传统产业,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招商引资工作,推动项目落地开工。密切跟踪减收态势,及时调整优化支出,研究应对预算平衡措施。

  (三)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支持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上半年,全市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6.2亿元。制定《规范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指标管理、资金拨付、结余调整等政策规定。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管理,全面掌握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保证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二是全面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上半年,全市共化解隐性债务36.06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72.8%。其中,化解“十个全覆盖”拖欠工程款4.54亿元,化解拖欠民营企业账款11.5亿元。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岱海水生态治理。上半年,全市投入岱海水生态治理资金4.6亿元,其中,上级专项2.6亿元,市级安排2亿元。

  (四)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为积极落实中央、自治区压减一般性支出相关政策,2019年,在确保基本公务费不变的前提下,市本级部门专项事业经费,除政府购买服务和公益岗位人员经费外,其余公用经费统一压减50%,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统一压减3%。

  (五)全面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一是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制定《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18类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市县两级支出责任;二是强化上级专项指标管理,制定《上级专项指标分配下达规程》,进一步明确了指标告知、办理、下达等规定;三是加强新增支出管理,制定《市级财政资金新增支出审批程序》,建立新增支出待调整预算信息专报制度,每形成一个新增支出事项,第一时间以专报形式分送市委、政府、纪委监委及人大财经委;四是加强财政超调资金管理,制定《市对旗县市区财政超调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正常资金调度,存量超调资金消化和新增超调资金管理;五是依法做好预算公开,2019年,除涉密部门外,市本级政府预算和84家部门预算均在法定时间内全部公开。六是全面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依托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社会保障卡基础信息库系统进行比对,强化了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监管,并建立定期核查机制。七是在与人大联网的基础上与纪委监委和审计部门联网,建立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审查机制。

  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但是,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收入规模偏小,可用财力不足,资金调度困难,化债任务艰巨,新增债券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较慢,预算平衡问题突出。这些问题,要在下半年预算执行中,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

  下半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克服困难,共同努力,全面落实好过紧日子的各项要求,做好增收节支、开源节流工作,积极应对减税降费政策对预算执行产生的影响,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项目支出及时到位,确保整体经济平稳运行。

  (一)夯实财力基础。一是继续加强财源建设。在发挥传统产业优势的基础上,重点支持大数据、大物流、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二是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评审和政府采购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迎接第六次国务院大督查。三是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各级各部门要抓住机遇,明确职责,认真学习研究上级扶持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各项政策,全力争取上级财力性和专项性转移支付。

  (二)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新增隐性债务,努力完成2019年度政府债务化解任务,积极化解清理“十个全覆盖”拖欠工程款和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二是完成脱贫摘帽任务。加强扶贫资金管理,重点向国贫旗县精准发力,确保3.59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三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在岱海水生态治理上持续发力,推进固废渣场和污水处理建设,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三)加快支出进度。一是加快新增债券和上级专项支出进度。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在依法合规、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推动工程建设早见成效。同时,严格执行《上级专项指标分配下达规程》,进一步加快上级专项拨付进度。二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部门和单位的结余结转资金进行全面梳理,按照上级盘活存量资金要求,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做实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入库项目必须有充分的立项依据、明确的预算需求、合理的绩效目标,坚决杜绝“一张纸”项目。

  (四)加强财政管理。一是依据法定程序编制预算。按照“两上两下”程序,尽早编制2020年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同时,积极配合人大财经委,进行预算编制初审工作;二是依法进行预算调整工作。按照市级财政资金新增支出审批程序,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新增政府债券以及重点支出事项,依法提交人大常委会进行预算调整;三是扎实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重点做好交通运输、科技、教育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工作;四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下半年,要全面推开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工作,加快建设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管理各项要求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五是做好决算公开工作。待人大常委会批准2018年决算后,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政府和部门的决算公开工作;六是继续加强“一卡通”惠农补贴发放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各项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下半年,完成年度预算的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市委、人大、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扎实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