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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财政重特大疾病补助资金的通知

  根据《乌兰察布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乌政办发【2017】14号)文件精神,下达市级财政重特大疾病补助资金2700万元。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按照2017年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筹集安排补助资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5元。由市县两级财政安排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