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政府要求及局务会部署,需各旗县预报2019年符合条件的项目,编写项目建议书。并与2018年12月31日前上报市财政局经贸科。涉及到的专项资金如下:
1、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资金重点支持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外贸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支持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支持对外投资合作;支持服务贸易发展。
2、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根据自治区“粮安工程”发展规划及自治区确定的支持重点和使用方向,奖励资金专项用于促进自治区“粮安工程”中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及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资金重点支持发展养老、社区、健身等亟待支持的公共服务业。
4、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老字号品牌发展,扶持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老字号餐饮品牌及知名品牌。
5、优质粮食工程专项资金。
6、口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