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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全面推进全市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的要求,我市于2017年在市本级和集宁区、卓资县、化德县三个地区开展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实现了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含其他清算银行)、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三方相互之间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且系统运行稳定。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总体要求,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这项工作。目前已拟定了计划安排,将于6月1日开始在市本级和集宁区、卓资县、化德县完成第二阶段工作任务,即在预算单位、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三方相互之间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其余八个旗县全面推开,预计8月1日上线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