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召开全市财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印发《乌兰察布市财政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对全年财政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全局180余名在岗人员进行了岗位廉政承诺,将工作责任层层传导落实。一是加强廉政教育。截止4月底,组织全体党员参观乌兰察布市党史馆,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讲座等各类学习14次,其中开展主题党日11次。二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机关考勤、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调查研究等各项管理制度,并由纪检组牵头、办公室配合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截止4月底,已开展明察暗访3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13名责任人进行了全系统通报。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对财政政策、工作动态、财政数据、支持民生等情况及时通过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局机关门户网站和市财政局微信公众号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开,截止4月底,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财政工作动态729条。四是推进内控建设。在梳理完成局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内部控制操作流程和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办法,推进财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积极运用和推广成熟的应用软件,探索开发适应财政发展的应用程序,提高财政工作效率,做到内控要求与信息化建设的有机融合,实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五是抓好集中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2018]1号文件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对党内政治生活、政府资金管理、政府债务化解、扶贫资金管理以及“四种行为”进行整治。局机关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针对整治重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进行销号整改。同时,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我局先后代市政府草拟了乌兰察布市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乌兰察布市本级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实施方案,对政府债务化解、政府资金管理等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