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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向上争取2018年度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申报工作情况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关于申报2018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通知》(内建科[2017]565号),为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加强和规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稳步推进我市建筑节能,更好的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确保改造工程顺利开展。近日,我市按照自治区要求,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全市已将9个旗县(区)共299个节能改造项目上报自治区财政厅、住建厅,向上申请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