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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政策措施

  2017年,全市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8.5亿元。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集中保障燃煤污染控制等重点项目治理。继续加强水污染防治,重点支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流域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支持岱海湖生态环境治理。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和风沙荒漠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