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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继续深化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

  2017年,我局立足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若干补充意见》。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及时公布财政部、自治区收费项目目录清单。规范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实现交警罚没款、大专院校学费和公立幼儿园收费直达财政非税专户。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监督检查,积极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工作。全面落实降费减费政策。2017年,国家和自治区取消、停征和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49项,涉及我市14项,其中,取消、停征收费项目11项,降低收费标准项目3项。全年预计为企业和社会减负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