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财工[2017]1266号
各旗县市区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交通运输厅关于申报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通知》(内财投[2017]1436号),现将2017年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申请规模下达你旗县(市)区。请各旗县(市)区尽快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准备项目选择、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上报市财政局和交通运输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一) 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1. 纳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扶贫“十三五”规划》的自
治区级扶贫旗县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项目;
2. 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
(二) 补助标准
1. 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项目
按每公里140万元安排中央和自治区投资补助,技术标准以三级公路为主。补助额度不超过总投资的70%。
2. 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项目
国贫旗县、边境旗县及较少民族旗县每公里补助40万元,其他旗县(市)区区域内项目按每公里补助30万元。
二、 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工程
(一) 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嘎查村通沥青水泥路、路网改善工程和农村公路新建桥梁等建设项目。
(二) 补助标准
四级公路每公里补助45万元、三级公路每公里补助80万元,且补助额度不超过总投资的70%农村公路新建桥梁项目每平方米补助3800元,补助额度不超过总投资的85%。
三、 相关要求
各旗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要密切配合,务必于2017年9月19日前,联合将2017年度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申请上报市财政局和交通运输局。
按照财政中长期规划和“先有项目、后安排预算”要求,随后2018年度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申报事宜也用于2017年10月30日前,由各旗县(市)区财政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联合申报市财政局和交通运输局,越级申报、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附件:
1.2017年农村牧区公路建设资金申请规模表
2.2017年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项目建议计划
3.2017年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建议计划
4.2017年县乡道改造及其他路网结构改造建设项目建议计划
5.2017年农村公路新建桥梁建设项目建议计划
(联系人:曹婧雅,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工业交通科
联系电话:0474-8303712
联系人:董华震,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办
联系电话:0474-8981985)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