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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条具体规定

  一直以来,我局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条具体规定和市委相关配套规定作为提高干部综合素质,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财政部门形象的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径,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干部职工年终考核范围,切实提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近年来,我局积极采取加强学习教育、规范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等方式切实有效的落实了各项规定,较好的实现了财政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开展调查研究情况
  严格执行《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局领导包旗县工作制度》和《乌兰察布市财政局调查研究制度》,将今年开展的“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年”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精准扶贫工作与调查研究工作进行有效结合,一方面,局领导主动走访、多次前往市直相关预算单位,了解财政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并主动征求他们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另一方面,局领导积极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掌握基层财政运行、财政政策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等情况,强化财政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并在调研结束后,亲自动手撰写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和相关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及政策措施的制定提供科学合理的理论参考依据。同时,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局领导多次带领局副科以上干部前往包扶村和贫困户家中实施精准帮扶,进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谈心,详细了解和掌握包扶村和贫困户现阶段生产生活基本情况,大力宣传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扶贫措施,制定年度帮扶计划,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协助其开展生产自救,用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精简会议文件情况
  严格控制了会议召开的规模和数量,实行严格的会议审批制度,对能整合的会议坚决合并召开,各科室往年布置旗县业务工作召开的会议与全市旗县财政局长座谈会合并召开,节约了会议经费。同时,严格控制各类文件发放的数量,在执行好保密工作规定的情况下,能通过财政内网和电子邮件发送的文件、简报、通知一律不发纸质稿,向财政厅和市委、政府报送文件在没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采用电子版通过电子公文系统报送。
  三、厉行勤俭节约情况
  一是加强“三公”经费管控。一方面,科学编制“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三公”经费实行零增长的要求,严格按照“两上两下”的预算安排原则,确定各部门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报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后予以执行;另一方面,强化预算执行。严格执行党政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和“三公”经费管理等规章制度,对“三公”经费实行台账管理和月报统计制度。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严禁无预算、超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度中因工作需要确需追加“三公”经费支出,在确保“三公”经费支出总体上零增长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予以调整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同时,2017年我局通过乌兰察布市政府网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对2017年市本级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在市本级人大审议批准后的20日内及时主动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中,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算全部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全部进行了公开,有效的维护和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7年1-6月份,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2182万元,同比减少377万元,下降14.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8万元,同比增加169万元,增长433.3%(主要是支出不均衡导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7万元,同比减少363万元,下降18.8%;公务接待费407万元,同比减少183万元,下降31%;因公出国(境)费没有发生。我局作为管控“三公”经费的牵头部门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节约用水、用电、办公用品、电话费、接待费、差旅费、公车运行费,大力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收到很好的成效;二是继续深入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拓宽公务卡使用范围,提高公务卡报销比例,严格审核控制预算单位的现金使用量。上半年,市本级累计刷卡消费2444笔,报销金额324万元。